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湖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在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医疗卫生行风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湘卫医发〔2016〕2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经研究,确定从2016年11月初至月底,在全院开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紧紧围绕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全院各部门专项整治,全面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医院医疗服务行为,使其合理诊断、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切实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采取标本兼治的措施,有效解决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的医德风尚,完善行业作风建设有效措施和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医院行业风气明显好转。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坚决整治医疗服务不规范行为。
1. 治理挂号难、候诊难。根据我院实际继续推行电话预约诊疗,加强门诊力量,弹性排班,继续实行无节假日门诊,切实保障患者及时挂号、就诊、检查,提高服务效率。
2. 严禁不合理检查。严格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互认制度,严格遵循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提高检查的阳性率;决不实行检查收入与绩效工资挂钩,也不允许开单提成。
3. 严禁不合理用药。加强处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处方点评、不当处方公示制度,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对不合理用药人员予以警告谈话、医德考评扣分、通报批评、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等处理。
4. 严禁不合理治疗。重点防止违背医学规范和伦理准则,脱离病情实际小病大治及无指征检查、无指征用药等过度医疗行为发生。
以上1—4项责任人:瞿泽敏 责任科室:医务科
5. 治理违规收费。杜绝自立项目收费、分解项目收费、擅自提高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加强对收费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实行收费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度,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促进合理收费。
责任人:吴 莹 责任科室:经管办
(二)坚决整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
1. 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纪律教育,进一步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将考评结果与岗位聘用挂钩,与医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和执业再注册挂钩。
2.进一步规范药品、耗材及医疗器械采购程序。严格遵守基本药物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机制,规范药品购销行为,特殊药品确需网外采购,须到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备案。坚决杜绝无正当理由的网外采购行为。
3. 加强廉洁风险防控。运用“制度+科技”的办法,切实加强医院的采购、诊疗、用药、检查、收费等执业行为的廉洁风险防控。逐步建立完善医院廉洁风险实时防控平台,加强医疗信息系统管理,严格权限和审批程序,杜绝商业目的的统方行为。认真落实重点科室负责人定期轮岗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定期交流制度。
4. 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对在医药购销过程中有收受回扣等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经济处罚、暂停处方权、吊销执业证书等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人:欧海燕 责任科室:医德医风办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医疗秩序的整顿。
1、规范执业行为,坚持按要求持证上岗。不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不安排未取得执业资格医学毕业生独立从事临床工作;不使用未取得处方权(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2、不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业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3、加强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防止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发生,严格按照《湖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办法》,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坚决反对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危害医院、医务人员和患者人身财产安全的非法行为。
责任人:瞿泽敏 责任科室:医务科
(四)坚决整治套取骗取医保、新农合基金行为。
1.建立定期开展考核评价制度。将次均费用及其增长幅度、平均住院日、个人自负费用比例、总额费用控制等指标纳入科室、医生个人考核内容,对考核不合格者,采取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暂停或取消执业资格等措施。加强动态监测,严格控制费用增长速度、规范诊疗行为及时查处不合理用药、用材和检查以及重复检查行为。
2. 建立诚信管理机制。对医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履约诚信”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医德考评内容,医务人员违规行为及时记入诚信档案并与医德考评结果挂钩。
责任人:瞿泽敏 责任科室:农合、医保办
(五)坚决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加强医院报纸、宣传刊物、电视广告、网络信息、户外广告、电子显示屏信息审批,严禁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责任人:杨丽珍 责任科室:医院办公室
三、工作步骤
1.集中开展自查自纠。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科室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并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及时报医院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
2.医院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对各科室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严肃处理危机违规行为,形成全院专项整治工作报告,及时上报市卫生局。
四、组织领导
根据开展医疗卫生行风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要求,医院院务会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黄新国
副组长:欧海燕
成 员:瞿泽敏 杨世炎 颜和平 杨丽珍 吴 莹
杨德智 涂桂平 刘 佳
欧海燕兼办公室主任
各职能部门,各科室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科室主任、护士长为科内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到人,切实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坚决纠正违规行为。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16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