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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
医保里的“医保统筹”、“个人自付”、“个人自费”有什么区别?
时间:2024-09-24 16:17:02    作者:    来源:    点击率: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按规定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金额。

个人自付:参保人发生的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报销后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个人自费: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中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而由个人支付的部分。
简单来说,“医保统筹”就是医保政策范围内,由医保统筹基金实际报销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是不需要我们自己出的。

然而,我们也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就是并非医保政策范围内所有费用都能报销。
举个例子,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药品分为三类。

其中,第一类甲类药品,可以全部进入医保范围100%报销。
但第二类乙类药品,需个人先按一定的比例承担部分费用后,剩余部分再由医保报销。
比如乙类药品个人需承担10%的费用,剩余的90%医保报销,这个人承担的10%费用,即“个人自付”。
此外,还有第三类丙类药品,也就是全自费药品,它们是医保报销范围外不报销的药品,需全部由个人承担,这就是“个人自费”。
一般来说,全自费、超限额的药品、诊疗、医疗服务设施等费用,都需要“个人自费”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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