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层流过滤器进行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层流过滤器招标公告
2、项目编号:XHXRMYY2022003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使用范围 :手术室、ICU
(2)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
(3)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2万元整
(4)采购期限:3年
(5)采购项目内容:
1)采购名称:初效、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
2)采购型号、数目:袋式过滤器92个;高效过滤器(耐高温)60台。
4、招标要求:
满足手术室及ICU净化要求,并检测合格出具相关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注:以上证明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六个月是指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8月1日。
(3)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盖章、签名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签名身份证明复印件;
(5)参加投标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6)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政,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层流净化的相关资质,并有类似项目经验。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提供近1年和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扫描件/照片(合同采购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等)。
(2)提供技术人员资质证明(2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项目报价单;2、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资质证书复印件;4、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5、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8、参加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9、廉洁从业承诺书。
(2)投标文件分数及要求:叁份,即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副本可用正本复印,文件必须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否则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采购编号,投标单位名称及法人签名或盖章,在2022年9月8日15时00 分不得启封。
四、付款方式
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70%,半年之后付合同价款的20%,1年以后付合同价款的10%。
五、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招标报名方式:投标申请人于2022年 8月 31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交投标保证金2000元,户名: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账号:1878690104000226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新晃支行,税号124312274484272059,凭财务科认定的转账单据到新晃县人民医院集中招标采购科报名及获取工程量清单填报表,报名后未投标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7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号,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交,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积极履约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施工进场后7个工作日退回原账号。
2、报名请到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老住院区四楼。
3、报名时间:从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 8月31日下午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递交以下资料至我单位:①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9 月 8日 15:00 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晃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圆桌会议室(门诊5楼)。
3、法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迟到视为弃权,法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出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存在歧视性内容的,应在报名之日起至2022年 8 月 31日17:00 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6、中标公示1个工作日。
七、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招标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地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杨女士 15211555190
田先生 18674565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