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的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进行院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营管理服务
2.项目招标编号:XHXRMYY2024035
3.采购预算:25万元(此总价包含污水处理运营所需药剂费、人工费、管理费、设备维修费、运营所需水电费、税金、感染科废水预处理、污泥处置费、排污费及因排污不达标造成的罚款等)。
4.服务期限:1年
二.采购要求:
1.工艺流程:按污水处理站主体工艺流程(污水→化粪池→格栅(机械格栅)→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消毒池→达标排放)操作。
2.排放标准:医院污水站经过处理后污水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排放标准,具体指标如下表:
排放许可限值 |
||||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许可排放浓度限值 |
1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动植物油 |
20mg/L |
2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PH值 |
6_9 |
3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0mg/L |
4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总镉 |
0.1mg/L |
5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挥发酚 |
1mg/L |
6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石油类 |
20mg/L |
7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总汞 |
0.05mg/L |
8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肠道病毒 |
/ |
9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肠道致病菌 |
/ |
10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粪类大肠群数/(MPN/L) |
5000个/L |
11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化学需氧量 |
250mg/L |
12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总余氯(以CI计) |
2-8mg/L |
13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五日生化 需氧量 |
100mg/L |
14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色度 |
64 |
15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总砷 |
0.5mg/L |
16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总铅 |
1.0mg/L |
17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总氰化物 |
0.5mg/L |
18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悬浮物 |
60mg/L |
19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六价铬 |
0.5mg/L |
20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氨氮(NH3-N) |
45mg/L |
21 |
DW001 |
污水总排口 |
总铬 |
1.5mg/L |
3.运营服务要求:
(1)此次运营服务招标期为壹年,运营时间从合同签订时约定的时间算起,采购人会提前壹周以工作联系函通知前运营方终止合同,并以工作联系函通知本次中标人入场,运营方接到通知后,壹周内完成工作交接。
(2)参加医院污水处理运营服务投标的单位必须具备正规的污水处理运营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污水处理站运营工作人员必须持合格证件上岗。
(3)在合同有效期内运营公司须保证污水处理站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好、运行正常。运营合同终止,中标运营公司(乙方)须保证移交的设备设施完整,运行正常且完好的交付给甲方,与新一轮中标运营方进行工作交接。
(4)中标运营公司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 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后排放水质满足现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限值表标准和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
(5)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医院污水排放终端接入正常运行的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管网,并执行预处理排放标准时,污水处理厂对医院征缴的污水处理费用由运营方负责。
(6)在合同履行期内,如污水排污口取样检测不达标,出现排放超标的情况,所牵涉到环保部门所有处罚由中标运营方承担,采购人并保持对中标运营方的责任追究的权利。
(7)中标运营方须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值守,确保污水处理运营正常。污水处理站内水电消耗由中标运营公司负担,如因操作人员失职造成水电浪费,由中标运营公司承担,采购人保留进一步追究和处理的权利。
4.运营服务内容:
(1)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营管理,记录好日常台账,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要求送相关部门留底备存;
(2)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的上岗要求,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监督和检查;
(3)污水处理站的化学药剂采购及危化品安全管理;
(4)污水处理站设备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
(5)污水处理站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渣及污泥由运营方出资负责处理;
(6)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环保检查和安全生产等方面检查接待;
(7)污水处理站的应急处置及制定合格的污水处理站各类应急预案;
三.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评分标准
评审因素 |
分值 |
||
报价 |
A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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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A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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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分 |
A3=38 |
||
综合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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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因素 |
计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 A1(30) |
投标报价 |
30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经调整后的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分值 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技术 部分 A2(32) |
项目运营服务方案 |
15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总体思路、污水站日常运营管理、资源配备计划、设备维修保养、质量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综合评价进行详细综合打分,每有一处内容不合理、不完整、不符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计 0分。 |
应急预案 |
7 |
针对项目情况编制有详细、完整的应急预案。包含并不限于突发疫情、停水停电、设备故障、危化品安全、自然灾害等有完整的应急措施。完备、齐全的最高得满分,缺一项扣2分,不完整不实际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
运行管理措施 |
10 |
1. 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拥有自主设计的污水处理自动化控制及远程监控系统,系统具备水质监测、水质预警、超限告警、统计分析、历史数据调阅功能。能提供的记 6 分,不能提供的不记分。(承诺使用于本项目,提供源代码程序或软著权备查) 2. 投标人具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和污水处理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每提供一项2分,共计4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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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 部分 A3(38) |
企业信誉 |
9 |
投标人具备 ISO9001:2015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2015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2018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证书计 3 分,最高计 9 分。(注:以上认证证书需要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上可查询,且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及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计分)。 |
企业资质 |
5 |
投标人具备污水处理服务企业一级资质的计5分;具备污水处理服务企业二级资质的计3分;具备污水处理服务企业三级资质的计1分。 |
|
类似业绩 |
14 |
投标人自 2020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同类型污水处理方面的相关业绩,且运营情况良好,每提供一个计2 分,最高计14 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否则本项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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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力量 |
10 |
(1)操作员具备职能部门颁发的废水处理工职业资格证书的,计 2分,最高计 2分; (2)售后维修人员配备:机电工程师1人、环境保护工程师1人、自动监控(水)运行工1人、电工证1人的计8分,缺一项则不计分。 备注:1、以上人员必须为本企业职工,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近六个月单位社保证明,否则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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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总得分=A1+A2+……+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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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 |
3(成交人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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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中标人候选方式 |
以综合得分排名高低顺序 |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或者五证合一)。
3.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4..供应商资格声明及承诺原件,格式见附件4-1、4-2。
5.提交截图证明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凡有意参加该活动者,请于2024年11月22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每日8: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
2.地点:住院二区集中招标采购科,逾期不予受理。
3.方式:现场报名,有意向参与本项目采购的供应商请于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递交以下资料至我单位:①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以上证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日上午9时(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集中招标采购科。
4.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5.开标地点:院行政楼圆桌会议室
1.投标文件要求3份(一正二副),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必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印章。
2.投标文件须用胶封装订成册,并具有目录及页码。
3.投标人须提供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的资料,1)报价清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单价、总价);2)参数及服务响应文件;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复印件应清晰并加盖公章);4)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质量保证书;6)售后服务承诺书;7)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8)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9)其他证明材料。
本招标公告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1、名 称: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地 址:新晃县新晃镇解放路21号
3、联系人:杨老师
4、电 话:15211555190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2日
致 (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承诺函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 、身份证号、手机号: